公司例行消防灭火演练(2016年12月12日)

时间:2016-12-13 作者:admin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计划,1212日下午15时,公司综合部、技术质量部、裕水贸易公司、基建办、各生产院(含数字工程中心)等部门的安全员和新进员工,以及河川监理公司相关人员共计50余人,在数字工程研发中心办公楼施工区东部空地进行了消防灭火演练。

按照灭火演练的惯例,首先由消防服务机构的业务人员给大家讲解并示范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接着,模拟火源点燃后,参加演练的人员按照正确步骤对现场模拟火源进行了扑灭,整个演练过程安全、有序进行。演练结束后,所有经过使用的灭火器由消防服务机构统一回收,进行灭火干粉二次充填,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后继续使用。

参加演练的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演练,掌握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也提升了在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的心理素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5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